近日,山东省枣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住房公积金还贷新政,今后能让缴存职工更加充分地利用公积金账户余额偿还公积金贷款。
自2017年12月20日起,住房公积金贷款逐月还贷原签约客户扣款顺序进行变更。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大于当月应还款贷款本息的,自动扣划其公积金账户余额偿还当月贷款本息。
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小于当月应还款贷款本息的,先自动扣划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部分从借款人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自动扣划。
借款人及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小于当月应还款贷款本息的,先自动扣划借款人及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部分从借款人约定的银行还款账户扣划。
系统升级后,如果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增加,需要提高逐月还贷金额的,系统会自动按照月还款额顺序扣划(先借款人,后借款人配偶),本人无需到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申请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