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2370100745691483A/2019-00108 组配分类: 部门计划及总结
  • 成文日期: 2019-03-27 发布日期: 2019-03-27
  • 发布机构: 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
  • 标题: 原莱芜市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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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莱芜市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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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莱芜市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32名委员,2018年召开了3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1.审议并通过《莱芜市住房公积金2017年年度报告》;2.调整规范优化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政策和办事流程;3.调整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实施细则。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莱芜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全额事业单位,设5个科,2个管理部,1个分中心。市中心(含管理部)从业人员33人,其中,在编24人,非在编9人;莱钢分中心从业人员11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18年,新开户单位130家,实缴单位1100家,净增单位130家;新开户职工0.71万人,实缴职工9.88万人,净减少职工0.27万人;缴存额16.34亿元,同比增长9.01%。2018年末,缴存总额124.91亿元,同比增长15.05%;缴存余额47.12亿元,同比增长19.84%。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8家,比上年增加1家。

(二)提取:2018年,提取额8.53亿元,同比下降4.37%;占当年缴存额的52.20%,比上年减少7.31个百分点。2018年末,提取总额77.79亿元,同比增长12.33%。

(三)贷款:

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40万元,其中,市中心单缴存职工最高额度40万元,双缴存职工最高额度40万元;莱钢分中心单职工最高额度30万元,双职工最高额度40万元。

2018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27万笔9.0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85%、减少2.05%。其中,市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20万笔7.09亿元,莱钢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07笔2.00亿元。

2018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3.29亿元。其中,市中心2.46亿元,莱钢分中心0.83亿元。

2018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57万笔51.45亿元,贷款余额25.0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1.74%、21.49%、30.13%。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53.25%,比上年增加4.22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5家,与上年持平

    (四)资金存储:2018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23.24亿元。其中,活期1.55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18.85亿元,1年以上定期0.2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2.64亿元。

(五)资金运用率:2018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53.25%,比上年增加4.22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8年,业务收入11022.08万元,同比增长37.73%。其中,市中心6492.62万元,莱钢分中心4529.46万元;存款利息3606.2万元,委托贷款利息7411.18万元,其他4.70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8年,业务支出6955.90万元,同比增长44.48%。其中,市中心3694.99万元,莱钢分中心3260.91 万元;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6615.60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328.73万元,其他11.57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8年,增值收益4066.18万元,同比增长27.54%。其中,市中心2797.63万元,莱钢分中心1268.55万元;增值收益率0.93%,比上年增加0.04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8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926.49万元,提取管理费用1031.96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107.73万元。

2018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911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41.46万元,全部为市中心上缴。

2018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5020.46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4038.03万元。其中,市中心提取7808.33万元,莱钢分中心提取6229.70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18年,管理费用支出1514.27    万元,同比增长62.71%。其中,人员经费509.24万元,公用经费140.45万元,专项经费864.58万元。

市中心管理费用支出1156.37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355.52万元、102.85万元、698万元;莱钢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357.90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153.72万元、37.60万元、166.58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2018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60.50万元,逾期率0.24‰。其中,市中心0.10,莱钢分中心0.77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的2%提取。2018年,提取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926.49万元,未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2018年末,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5020.46万元,占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2%,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1.2%。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18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同比分别增长13.40%、-2.66%和9.01%。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50.54%,国有企业占18.82%,城镇集体企业占1.91%,外商投资企业占1.27%,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3.73%,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64%,其他占2.09%。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35.89 %,国有企业占48.88%,城镇集体企业占2.11%,外商投资企业占1.14%,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0.06%,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18%,其他占1.74%;中、低收入占98.12%,高收入占1.88%。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32.05%,国有企业占25.22%,城镇集体企业占4.01%,外商投资企业占2.07%,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35.86%,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79%;中、低收入占99.18%,高收入占0.82%。

(二)提取业务:2018年,6.91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8.53亿元。

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73.44%(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32.97%,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34.78%,租赁住房占2.39%,其他占3.30%);非住房消费提取占26.56%(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9.8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0.79%,其他占5.96%)。

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7.31%,高收入占2.69%。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8年,支持职工购建房32.57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19.25%,比上年减少   0.44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22251.01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7.41%,90-144(含)平方米占67.99%,144平方米以上占24.60%。购买新房占64.28%,购买二手房占35.27%,其他占0.45%。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34.31%,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65.69%,无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18.30%,30岁-40岁(含)占42.65%,40岁-50岁(含)占28.53%,50岁以上占10.52%;首次申请贷款占46.87%,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53.13%;中、低收入占96.04%,高收入占3.96%。

2.异地贷款:2018年,发放异地贷款266笔9196.80万元。2018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43930万元,异地贷款余额20402.43万元。

(四)住房贡献率:2018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93.94%,比上年减少4.95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受委托办理缴存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新增威海市商业银行受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

(二)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缴存基数限额及缴存比例。2018年单位和职工月缴存住房公积金基数最低不低于最低月工资标准1730元,最高基数不高于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在职职工月平均工4978.33元的3倍即14935元。缴存比例不得低于各5%,不得高于各12%。各单位比例调整时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

2.规范提取政策。取消原大病、住房公共维修基金提取业务,重点支持租房、购房提取,推行住房公积金按月冲还贷业务。

3.规范贷款政策。允许正常还款期间变更担保方式,可以将保证人更换,也可以担保方式由保证人变更为房产抵押,抵押物为贷款所购住房;贷款月还款额不超过借款人家庭月收入的50%调整为60%;取消父母给子女买房贷款或子女给父母买房贷款。

(三)服务改进情况:

1.新建中心服务大厅,改善了服务环境,实现了公积金业务全市通办。

2.简化业务办理要件,提取、贷款业务不再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

3.优化业务流程。提取业务实现即时办理,即时到账;贷款业务流程实现贷款资料网上传输、分级审核,在公积金服务大厅实现“一站式”办理。

4.加快综合服务平台建设,2018年11月,部署上线网厅、网站、微信、手机app、自助终端、12329短信等服务渠道,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完成,实现公积金手机查询更方便,网上业务办理更便捷。

(四)信息化建设情况:2018年6月中心新信息系统建设完成并上线,基础数据标准贯彻落实和结算应用系统接入两项工作全部完成。实现了按月冲还贷、提取“秒”到账、网上审批等功能,方便群众业务办理;通过业务驱动资金,资金驱动财务,三帐联动,自动匹配等功能,提高了资金管控水平。2018年9月,中心信息系统通过了“双贯标”住建部、省住建厅联合验收,综合得分列全省首位。

(五)所获荣誉情况:市中心被莱芜市文明委员会评为市级文明单位,莱钢分中心被莱钢集团评为十佳文明窗口、巾帼建功岗。

 

 

莱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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