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2370100745691483A/2023-00077 组配分类: 部门计划及总结
- 成文日期: 2023-06-16 发布日期: 2023-06-16
- 发布机构: 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
- 标题: 关于公开2022年度普法数据及履职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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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济南市《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济南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实施办法》等要求,现将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2022年度普法数据及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健全普法工作机制情况
(一)加强普法工作组织领导。为加强对贯彻落实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公积金中心成立了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有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普法、依法行政工作。
(二)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和普法规划。结合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具体情况,为进一步深化和推行住房公积金普法宣传及依法行政等具体工作,制定印发[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济南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方案>》](济住中字〔2022〕2号)、《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践行“三个走在前”开展法治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济住中字〔2022〕5号),普法、依法行政工作具体到各责任处室,确保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
(三)加强普法队伍建设。以公积金中心法律顾问为主要普法讲师,分管法治工作的处室辅助,每月对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进行一次法律知识普法授课。
二、组织重点对象学法用法情况
(一)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活动8场次。主要活动具体情况:
1、2022年1月17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传达学习上级有关作风纪律建设相关文件,参加人员:班子成员及副处以上人员。主要传达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的通知》、《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党组关于开展纪律作风建设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活动的实施方案》。
2、2022年2月25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参加人员:班子成员及副处以上人员。主要学习《习近平、赵乐际同志在第十九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的讲话和报告》、《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第36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3、2022年3月16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近期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参加人员:班子成员及副处以上人员。主要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出席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代表团全体会议时得讲话《贯彻依法治军战略提高国防和军队建设法治化水平》。
4、2022年4月28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章,参加人员:班子成员及副处以上人员。主要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文章《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中国共产党章程》。
5、2022年6月9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上级法治工作文件,参加人员:班子成员及副处以上人员。主要学习了近期上级重要文件精神。
6、2022年7月4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上级法治文件,参加人员:班子成员及副处以上人员。主要学习了习近平经济思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经济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刻把握立足发展新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要求等有关内容。
7、2022年8月4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上级法治工作文件,参加人员:班子成员及副处以上人员。主要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这一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
8、2022年11月14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上级法治工作文件,参加人员:班子成员及副处以上人员,主要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等文章。
(二)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活动5场次,其中法治学习3场次,参与学习800余人次,法律知识考试2场次,参加考试80人次。主要活动具体情况:
1、2022年5月,公积金中心组织开展法治教育网法治学习,参加人员163人次。
2、2022年5月,公积金中心参加行政执法资格年审培训学习人员25名,均参加法治教育网学习培训,全部完成要求课时学习培训。学习教育培训考试通过率88%。
3、2022年6月,公积金中心参加行政执法资格年审考试人员21名,20人通过考试,通过率95.24%。
4、2022年9月21日,公积金中心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在职人员163人参加学习。
5、2022年10月13日,公积金中心组织习近平法治思想“济南律师宣讲团”专题宣讲,参加学习人员达180人。
三、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情况
(一)公积金中心积极开展职工法治宣传学习教育,集中学习共3次。主要活动情况:
1、2022年5月,公积金中心网站设置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网站飘窗,组织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学习宪法,学习人员共计163人。
2、2022年8月28日至9月3日、9月24至9月30日,公积金中心在山东大学威海培训基地分两期举办干部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班,共计90人参加了培训。
3、2022年9月21日,公积金中心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共计46人参加了学习。
4、2022年10月13日,公积金中心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培训,共计85人参加了培训。通过培训提高了公积金中心职工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解决住房公积金问题能力。
5、2022年10月21日至10月31日,公积金中心组织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网络培训。参加学习人员90人次。
(二)以“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为中心,组织开展宪法宣传日,法治宣传月活动。活动时间:法治宣传日2022年12月4日;法治宣传月自2022年12月1日至12月30日。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际,通过公积金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公积金APP等新媒体平台推送宪法主题宣传内容,组织学习“学习强国”山东平台、“灯塔”--党建在线学习平台开设的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专栏,参加学习人员80人。
四、以案释法情况
(一)建立完善以案释法制度。通过济南新闻广播电台作风监督热线积极主动解答群众关注的住房公积金热点问题,宣传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剖析行政执法案件,宣传住房公积金政策。具体有:
1、2022年3月3日,公积金中心主任带领各业务处室负责人做客济南新闻广播《作风监督热线》节目,就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有关问题与市民进行了沟通交流,听取意见和建议。
2、2022年11月1日,在公积金中心门户网站“执法动态”专栏公布“以案释法”典型案例。
(二)执法结果公布情况。2023年1月30日在公积金中心门户网站“执法动态”专栏公布2022年行政执法结果,包括被强制执行单位名称 、法院裁定案号及主要内容。
五、推进法治文化建设情况
加强新媒体普法宣传,在公积金中心门户网站设立宣传国家有关法律及公积金政策法规文件栏目。具体有:
(一)2022年3月31日,发布《济南住房公积金2021年年度报告》、图解《济南住房公积金2021年年度报告》和《济南住房公积金2021年年度报告》解读。
(二)2022年4月13日,发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实施助企纾困政策的通知》。
(三)2022年5月22日,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
(四)2022年5月24日,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
(五)2022年5月30日,发布《关于疫情期间逾期贷款政策调整的通知》。
(六)2022年6月23日,发布《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确定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基数的通知》。
(七)2022年8月12日,发布关于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
(八)2022年8月29日,发布关于《济南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
(九)2022年9月1日,发布《租房、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步办结服务指南(济南公积金微信公众号)》。
(十)2022年10月1日,发布《关于调整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
(十一)2022年11月12日,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
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3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