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2370100745691483A/2025-00005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 成文日期: 2025-01-06 发布日期: 2025-01-06
- 发布机构: 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
- 标题: 政策解读: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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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
1、新政策对于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有何调整?
答:在济南市行政区域内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为20%,与首套房最低首付比例一致。
2、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是如何提高的?
答: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由原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5倍提高至25倍。
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计算公式: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25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需满足不高于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的最高贷款限额等要求。
3、我的公积金账户余额较少,计算出的贷款额度比较低,可以贷多少?
答:在符合贷款条件的情况下,借款人家庭计算可贷款额度不足20万元的,可贷款额度按20万元确定。
4、本次政策调整对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次数的认定是如何优化的?
答: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在婚前如果各自使用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均已结清,可以以家庭为单位再申请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5、灵活就业人员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起贷期限有何调整?
答:灵活就业人员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起贷期限有所缩短,由原来的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含)以上,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修改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6、灵活就业人员的公积金贷款政策与单位缴存职工的相比,还有区别吗?
答:本次政策调整后,执行统一的贷款政策。
7、贷款新政策的执行时间?
答:贷款政策的实施以房屋网签时间为准,2025年1月6日(含)之后网签的按新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