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转公积金贷款?
答:转公积金贷款是指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将本人已办理且尚未结清的我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原商业贷款),经原商业贷款银行同意后,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
2. 转公积金贷款的适用群体?
答:转公积金贷款面向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我市缴存职工,因资金流动性原因,异地缴存职工暂不纳入此范围。同时借款申请人是原商贷的主借款人且是所购住房的产权人或产权共有人。
3. 转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答:转公积金贷款应符合我市现行的公积金贷款有关规定,同时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借款申请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是原商业贷款的主借款人且所购住房的产权人。
(2)原商业贷款所购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已经办理,并符合办理(或转移)房屋抵押登记条件;
(3)借款申请人在原商业贷款发放时,已符合当时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的缴存时间的要求;
(4)借款申请人有稳定的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并且没有不良还款记录;
(5)借款申请人及产权共有人同意办理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贷款担保及相关手续;
(6)原商业贷款所购住房抵押权人仅为原商业银行,且无其他抵押、查封、无设立居住权等权利限制情形;
(7)不存在中心认为不符合贷款条件或存在贷款风险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