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2370100745691483A/2026-63395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 成文日期: 2026-04-21 发布日期: 2026-04-21
- 发布机构: 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 统一编号:
- 标题: 政策解读: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
一、政策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和“因城施策稳定房地产市场”决策部署,落实全市城市工作会议要求,进一步深化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精准对接缴存职工多元化住房需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对部分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进行统筹调整,切实将政策红利转化为民生实效。
二、决策依据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2.《关于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推动房地产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鲁发〔2025〕8号);
3.《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鲁发〔2025〕11号)。
三、出台目的
为更好地满足缴存职工日渐多元化的住房需求,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在保障民生安居、满足合理住房需求、助力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中的重要作用。立足我市房地产市场发展现状和群众住房保障痛点,聚焦刚需购房、改善换房、日常安居、旧房改造等各类住房场景,补齐公积金使用短板,破解群众办事难点、堵点问题。通过优化提取、贷款相关惠民举措,加大对重点人群、刚需群体的政策扶持力度,进一步降低群众安居成本,减轻家庭住房资金压力。同时,持续完善住房公积金保障体系,优化公积金服务效能,盘活公积金存量资金,平稳房地产市场运行态势,助力优化城市人居环境,推动我市房地产行业良性循环、健康高质量发展,切实增进民生福祉,不断提升全市缴存群众的居住幸福感、获得感与安全感。
四、重要举措
1.使用更便捷:本次政策优化全面拓宽住房公积金提取适用场景,构建覆盖购房、租房、养房、旧房改造的全周期使用体系,新增物业费、取暖费年度提取事项,将契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车位、储藏室等购房配套支出纳入提取范围,大幅提升公积金使用灵活性。取消亲情提取同户籍限制,简化亲属关系证明材料,优化多套住房贷款同步提取规则,破除业务办理壁垒,减少群众跑腿次数,推动公积金提取从 “购房专用” 向 “安居通用” 转变,切实让缴存职工用得上、取得出、办得快,全面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度与群众获得感。
2.保障更有力:政策立足我市房价水平与家庭购房实际压力,显著提高公积金贷款基础额度,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融资需求。重点加大对多子女家庭、高层次人才的政策倾斜,将贷款额度上浮比例由 30% 提高至 40%,并支持多重优惠政策叠加适用,最大限度释放贷款支持效能。同步优化住房套数核算规则,对符合条件家庭实行住房套数核减,执行首套房贷款优惠政策,有效降低改善型住房贷款准入门槛,显著减轻家庭购房首付与月供压力,降低综合融资成本,充分发挥公积金制度安居保障核心作用。
3.覆盖更广泛:政策坚持普惠导向与精准施策相结合,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租房提取保障范围,打通新市民、青年人租房资金支持渠道。聚焦多子女家庭、高层次人才等重点群体,强化专项政策倾斜,提升保障精准度。同时支持老旧住房自主更新改造,允许提取公积金并申请贷款用于原拆原建,惠及老旧小区居民。保障对象从传统缴存职工延伸至灵活就业群体、新市民、青年人、多子女家庭、高层次人才及旧房改造居民,实现保障范围更广、受益群体更多、服务触角更深。
4.运行更稳健:为确保公积金制度长期可持续,政策建立科学严格的资金流动性管控机制,明确个贷率 90% 安全红线,实施“触及暂缓、回落恢复”的动态调节措施,合理调控非核心提取业务办理节奏,平衡资金使用需求与资金池安全。既最大限度释放政策红利,又牢牢守住资金安全底线,防范流动性风险,保障公积金资金平稳运行,确保制度健康可持续发展,为长期服务缴存职工、支持住房民生保障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