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2370100745691483A/2026-63396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 成文日期: 2026-04-22 发布日期: 2026-04-22
- 发布机构: 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 统一编号:
- 标题: 政策解读: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信贷方面)
(一)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
在济南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一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家庭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提高到90万元,两人及以上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家庭最高贷款额度由100万元提高到130万元。
(二)提高重点支持人群贷款额度上浮比例
多子女家庭、高层次人才在我市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在我市购买高品质住宅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按家庭当期最高贷款限额上浮30%调整为上浮40%。即一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家庭最高贷款额度由78万元提高到126万元,两人及以上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家庭最高贷款额度由130万元提高到182万元。
缴存人家庭贷款最高额度(单位:万元):
缴存人家庭类型 | 购买现房 | 购买高品质住宅 | 多子女家庭 | 高层次人才 |
一人缴存家庭 | 99 | 126 | 126 | 126 |
两人及以上缴存家庭 | 143 | 182 | 182 | 182 |
(三)额度上浮叠加政策
多子女家庭或高层次人才、购买高品质住宅、购买现房等贷款额度上浮政策可叠加使用,一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家庭最高贷款额度由102万元提高到170万元,两人及以上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家庭最高贷款额度由170万元提高到240万元。
(四)关于优化公积金贷款中住房套数的认定
政策支持人群包括:多子女家庭、高层次人才、购买高品质住宅、购买现房销售项目的家庭。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可核减一套住房套数。符合多种情形的不可重复核减。购买高品质住宅的,高品质住宅以住建部门认定为准。多子女家庭指有两个及以上子女的缴存人家庭。高层次人才以组织、人社部门认定为准。
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执行核减政策后在本地新购房所在区(县)无住房或仅有1套住房,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人,购房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并执行首套房政策。
具体执行可按下列情形认定:
情况一:某多子女家庭2020年使用公积金贷款在市中区购买一套住房。目前公积金贷款已结清,在市中区没有其他住房,计划在市中区再购买一套改善房。若申请公积金贷款可核减一套住房套数,执行首套房政策。
情况二:某高层次人才家庭在历下区拥有两套住房,一套使用公积金贷款已结清,一套使用商业贷款未结清。目前计划在历下区再购买一套住房。若申请公积金贷款可核减一套住房套数,执行首套房政策。
四、注意事项
(一)以上政策的实施以房屋网签时间为准,2026年4月20日(含)之后网签的按新政策执行。
(二)本次住房支持政策由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负责解释,本次调整未涉及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按原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