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2370100745691483A/2021-00053 组配分类: 公示公告
- 成文日期: 2021-06-15 发布日期: 2021-06-23
- 发布机构: 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
- 标题: 关于章丘、平阴、济阳、商河农商银行住房商业贷款职工可办理商贷按月委托提取业务的通知
- 发文字号:
关于章丘、平阴、济阳、商河农商银行住房商业贷款职工可办理商贷按月委托提取业务的通知
经过系统数据对接及前期准备工作,山东章丘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平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济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商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具备了开通商贷按月委托提取公积金业务的条件。即日起,在以上四家银行办理了住房商业贷款的职工可以委托公积金中心按约定的额度逐月将本人的住房公积金转入本人个人结算账户。
因业务需要,职工办理本业务前需确认住房商业贷款的贷款账号(查询方式见附件1)。职工可通过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官网(http://gjj.jinan.gov.cn/)、济南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济南公积金APP等网络渠道办理;或到济南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市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以及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经办网点办理(附件2)此项业务。办理商贷按月委托提取业务前请仔细阅读提取服务指南(附件3)。
目前,可办理商贷按月委托提取业务的商业银行有建行、工行、农行、中行、交行、中信、兴业、北京、齐鲁、民生、招商、光大、华夏、邮储、济南农商、渤海、浦发、平安、天津、莱芜农商、浙商、青岛、章丘农商、平阴农商、济阳农商、商河农商共26家银行。
附件2: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经办网点
附件3:按月委托提取服务指南
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1年6月23日